什么是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计算关税应纳税额时所使用的计税基础,用完税价格乘以适用的关税税率,就得出应缴纳的关税税额。很多人以为完税价格就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或发票金额,这种理解并不准确。完税价格是一个法定的、经过调整后的价格概念,它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但需要按照海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加项或减项调整。
根据我国《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则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理解完税价格的意义不仅在于正确计算税款,还在于避免法律风险。如果企业故意低报价格以减少关税,可能构成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面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因此,准确掌握完税价格的确定规则,是进出口合规管理的基础。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审查确定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首要方法是成交价格法。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格,并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格总额。这里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不仅包括已经支付的部分,也包括尚未支付但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成交价格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海关接受,例如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不能影响成交价格,买方对货物的处置不受限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等。如果成交价格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海关将不采用该价格,转而使用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
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
在成交价格基础上,下列费用如果未包括在实付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第一,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第二,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第三,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此外,下列费用也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一是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境内销售有关的材料、工具、模具等;二是与该货物生产和向境内销售有关的境外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美术设计等相关服务费用;三是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四是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可以不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
有些费用虽然由进口方支付,但按照规定可以不计入完税价格。这些费用包括: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服务的费用;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区分应当计入与可以扣除的费用的关键,在于判断费用是否与货物本身的进口密切相关。与货物价格直接相关的费用原则上要计入,与货物进口后在境内的后续活动相关的费用则可以不计入。同时,上述可以扣除的费用必须是单独列明的,如果与货物价格混在一起无法区分,就不能扣除。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六种方法
当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存在,或者成交价格不能被海关接受时,海关将依次采用以下估价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第一种是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即以与被估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第二种是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即以与被估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相同货物要求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类似货物则要求具有相似的特征和组成材料、相同的功能和商业上可互换性。
第三种是倒扣价格法,以被估货物、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利润、税费、流通费用等之后倒扣计算。第四种是计算价格法,以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加上向境内销售同级或同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再加上运输保险费计算得出。第五种是合理方法,即运用前述方法无法确定时,采用符合客观、公平、统一原则的灵活方法确定。
这几种方法的适用有严格的顺序要求,海关应当依次使用,只有在上一方法无法适用时才能使用下一方法。但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适用顺序可以应进口商的申请颠倒使用,这给了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的选择空间。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相对简单一些。它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包括货物运至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不包括出口关税税额。由于关税是价外税的性质,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等于离岸价格除以(1加出口关税税率),这样可以避免对关税本身再征收关税。
举例来说,某企业出口一批货物,离岸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出口关税税率为10%,那么完税价格等于100万除以1.1,约为90.91万元,应纳出口关税约为9.09万元。如果直接用100万元乘以10%计算就是错误的,因为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关税因素。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海关会依次使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和合理方法来确定完税价格。出口完税价格的确定还要注意,出口货物的销售如果涉及佣金、折扣等因素,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含佣价格可以扣除佣金后作为完税价格,这需要结合具体申报情况处理。
特殊贸易方式下的完税价格处理
对于加工贸易、租赁、寄售等特殊贸易方式,完税价格的确定有专门规则。租赁进口货物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纳税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也可以选择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加上复运进境的运输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暂时进出境货物、无代价抵偿货物、退运货物等也各有相应的完税价格确定规则。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则按照货物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企业在实际申报时,应当准备好合同、发票、运单、保险单等全套单证,如实向海关申报价格信息。对于涉及特许权使用费、协助费用等特殊费用的,应当主动向海关说明并按规定申报,必要时可以向海关申请价格预裁定,提前锁定完税价格的认定结果,降低通关环节的不确定性。掌握完税价格的确定规则,既是依法纳税的要求,也是企业控制贸易成本、防范合规风险的必备能力。